1.《中国体育彩票全民健身工程管理暂行规定》(体群字〔2000〕124号)第六条:“全民健身工程建设启动资金由国家体育总局和地方体育行政部门按一定比例从本级体育彩票公益金中投入。鼓励和提倡受赠单位从本地实际出发,筹集和吸引其他资金共同投入。地方各级体育行政部门必须保证体育彩票公益金实际投入额度。” 2.《山东省资助全民健身工程体育彩票公益金管理暂行办法》(鲁财综〔2007〕10号)第三条:“体育、财政部门负责工程的规划、指导,并对资助建设项目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监督检查。受赠单位应自觉接受体育部门和财政部门对资助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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