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服务事项]开展中小学生健康夏令营活动
2017-05-31 15:17  


实施主体

市体育局

事项名称

开展中小学生健康夏令营活动

事项类别

文化体育类

实施依据及条款

1.《关于认真做好2016年全国青少年“未来之星”阳光体育大会山东省分会场暨全省中小学生健康夏令营工作的通知》(鲁体青字〔2016〕7号)三、2016年全省17个市都要全面部署开展中小学超体重学生健康夏令营活动,每市培训人数原则上不低于500人。

2.《山东省体育局、共青团省委、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15—2017年山东省中小学超体重学生“健康夏令营”实施方案〉的通知》(鲁体青字〔2015〕6号) 三、活动安排1、省级培训活动:2015—2017年省级健康夏令营活动,由省体育局、团省委、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卫计委联合主办,山东省青少年素质教育中心承办,面向全省,每年计划开展培训4期,每期10天,每年培训学生总人数为1000人。同时,省里将在每年5月底,举办2期健康夏令营教练员、管理人员业务培训班,为每市培训5名业务骨干,以保证市级培训活动的开展。2、市级培训活动:2015—2017年17个市都要全面部署开展中小学超体重健康夏令营活动,2015年每市培训人数原则上不低于300人,2016年增加到500人,2017年增加到800人。

服务对象

中小学生

共同实施部门

团市委、市教育局、财政局、卫计委

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法定时限

承诺时限

根据实际情况开展

服务类型

主动服务

提供方式

直接提供、购买服务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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